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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加快推进“园中园”高质量建设实施办法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21-04-02

文号:建政办发〔2021〕4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类型: 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 金融 股权投资 基金 服务业 人工智能 技术推广服务 租赁业 竞赛/项目组织 会展会务服务 科技创新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第一年最高不超过0.8 元/㎡/ 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2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第二年最高不超过0.65元/㎡/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3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第三年最高不超过0.5元/㎡/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4 租金补贴 如果从签约之日起 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运营商 可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租金补贴前置 申报
5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第一年最高不超过0.2 元/㎡/ 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6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第二年最高不超过0.15元/㎡/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7 租金补贴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第三年最高不超过 0.1元/㎡/天的租金补贴 申报
8 租金补贴 如果从签约之日起 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载体方 可与运营方一同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租金补贴前置 申报
9 运营经费支持 对于从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运营商 可在满足条件后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运营经费补贴,经审定通过,可获最高不超过 0.2元/㎡/天的运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
10 专项金融支持 入园企业获得建邺区政府相关基金股权投资,运营商、载体方 可分别获得不超过该基金股权投资所获收益 5%奖励补贴 申报
11 经济贡献奖励 从第四年起,“园中园”项目年度经济贡献度达到2000 元/㎡时 可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度50%的奖励补助 申报
12 经济贡献奖励 从第四年起,“园中园”项目年度经济贡献度达到2500 元/㎡时 可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度60%的奖励补助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