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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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 第一年最高不超过0.8 元/㎡/ 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2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 第二年最高不超过0.65元/㎡/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3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运营商 | 第三年最高不超过0.5元/㎡/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4 | 租金补贴 | 如果从签约之日起 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运营商 | 可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租金补贴前置 | 申报 | |
5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 第一年最高不超过0.2 元/㎡/ 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6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 第二年最高不超过0.15元/㎡/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7 | 租金补贴 | 给予达到考核要求的载体方 | 第三年最高不超过 0.1元/㎡/天的租金补贴 | 申报 | |
8 | 租金补贴 | 如果从签约之日起 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载体方 | 可与运营方一同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租金补贴前置 | 申报 | |
9 | 运营经费支持 | 对于从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能实现出租率80%,且对赌条款中明确年度经济贡献度按照时限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内容)的运营商 | 可在满足条件后向评审小组申请第一年运营经费补贴,经审定通过,可获最高不超过 0.2元/㎡/天的运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申报 | |
10 | 专项金融支持 | 入园企业获得建邺区政府相关基金股权投资,运营商、载体方 | 可分别获得不超过该基金股权投资所获收益 5%奖励补贴 | 申报 | |
11 | 经济贡献奖励 | 从第四年起,“园中园”项目年度经济贡献度达到2000 元/㎡时 | 可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度50%的奖励补助 | 申报 | |
12 | 经济贡献奖励 | 从第四年起,“园中园”项目年度经济贡献度达到2500 元/㎡时 | 可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度60%的奖励补助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