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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关于推进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19-09-02

文号:建政办发〔2019〕26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类型: 全部 股权投资 服务业 零售业 互联网 法律服务 商务商贸 活动策划与服务 竞赛/项目组织 会展会务服务 文体娱乐 旅游服务与开发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总部设在建邺区并在其他地区设有 3 家(含)分支机构的“总部型”律师事务所 每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度的 50% 给予扶持 申报
2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法律服务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优秀单位 在获奖当年给予 80 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800000 申报
3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法律服务机构被认定为省部级优秀单位 在获奖当年给予 50 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500000 申报
4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法律服务机构被认定为地市级优秀单位 在获奖当年给予 30 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300000 申报
5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构建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入驻法律服务产业园 给予连续三年的房租优惠并给予 50 万元开办补贴。 500000 申报
6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给予落户建邺区法律人才一次性奖励) 落户建邺区的国际高端法律人才 给予 100 万元突出贡献奖。对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员,按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 1000000 申报
7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给予落户建邺区法律人才一次性奖励) 落户建邺区的行业领军法律人才 给予 50 万元杰出贡献奖。对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员,按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 500000 申报
8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给予落户建邺区法律人才一次性奖励) 落户建邺区的专业骨干法律人才 给予 10 万元公益创新奖。对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员,按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 100000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