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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关于推进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19-09-02

文号:建政办发〔2019〕26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类型: 全部 股权投资 服务业 零售业 互联网 法律服务 商务商贸 活动策划与服务 竞赛/项目组织 会展会务服务 文体娱乐 旅游服务与开发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引进新型会奖旅游项目) 组织大型会奖旅游团队,人数在300人以上且在建邺区住宿2晚以上的 对该活动的承办方给予每团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0000 申报
2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区内过夜旅游经营服务) 研学旅游团队人数在100人以上且在建邺区住宿2晚以上的 给予承办方1万元奖励 10000 申报
3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区内过夜旅游经营服务) 研学旅游每团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且在建邺区住宿2 晚以上的 给予承办方2万元奖励 20000 申报
4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区内过夜旅游经营服务) 旅游企业当年度接待境外游客在建邺区过夜达1000人以上的 按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
5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区内过夜旅游经营服务) 当年度接待国内游客在建邺区过夜达1000人天以上的 按5元/人天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
6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开展旅游市场营销) 以广告投放、参加大型旅展设置展位及其他形式,在境外自主开展含建邺主题的旅游营销推广企业,活动方案报经区旅游主管部门同意 按照单次不超过2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20000 申报
7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开展旅游市场营销) 通过国内外各类媒介,为建邺旅游开展宣传推荐的企业,宣传方案报经区旅游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其覆盖率、影响力、宣传效果等因素,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 50000 申报
8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奖励建邺旅游创新发展) 将建邺区两个以上新推出旅游景点纳入当年度旅游线路进行开发宣传,并组织3次以上旅游活动,游客累计1000人以上的 一次性奖励1万元 10000 申报
9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奖励建邺旅游创新发展) 旅游商品(产品)或创意设计获国家级奖项的,经区旅游主管部门认可 对设计方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时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奖励。 150000 申报
10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奖励建邺旅游创新发展) 旅游商品(产品)或创意设计获省级奖项的,经区旅游主管部门认可 对设计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奖励。 100000 申报
11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和奖励建邺旅游创新发展) 旅游商品(产品)或创意设计获市级奖项的,经区旅游主管部门认可 对设计方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按照最高级别奖项给予奖励。 50000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