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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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 (新开业商场(购物中心)) | 第一年,商户入驻率达70%(含)以上(按营业面积计算),每引进一个国际一线品牌商户(以世界品牌实验室排行榜当年发布的名单为准) | 奖励运营商10万元,同一商场奖补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 100000 | 申报 |
2 | 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 (商贸零售企业) | 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范围,年增幅达全区平均水平。年零售总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同时年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 |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500000 | 申报 |
3 | 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 (商贸零售企业) | 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范围,年增幅达全区平均水平。年零售总额在1亿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亿元 | 对应追加奖励10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 100000 | 申报 |
4 | 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 (商超促销活动) | 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范围 | 奖励标准为商超专项促销活动总决算的50%,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