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奖励的实施细则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1-14
文号:宁科〔2021〕31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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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 对异地迁入我市的高企,待高企复审通过后,参照首次获得高企认定企业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 给予30万元奖励 | 申报 | |
2 |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给予30万元奖励 | 申报 | |
3 |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 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给予20万元奖励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