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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建设人才定制实验室、科创实验室和联合创新体实施细则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

文号:宁科〔2021〕39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类型: 全部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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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提高科研能力 (人才定制实验室) 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单位应为在宁注册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在宁高校,应同企业签订合作培养协议,明确相符专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选派与主导产业(特别是本市五大产业地标和八大产业链)相符专业的本科或硕士应届毕业生,同企业共同提供最后一学年的学习与实践课程。人才定制实验室应具备为培养的学生完成学业所需学习与实践的条件设施。鼓励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企业优化培养环境和优先聘用所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对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优秀 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 申报
2 提高科研能力 (科创实验室) 1. 由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建立,以公益性、开放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为主体,具备创新研发、创业实践、孵化服务等功能; 2. 入驻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所属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 3. 运营管理机构可以依托联合建立的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利用其现有的创新载体平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有明确产业领域和发展方向,由专业孵化服务团队运营管理,为学生创新与创业提供服务与指导; 4. 具备较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拥有一定的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并提供免费办公条件,同时还应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5. 配备由学校老师、企业工程师和创业导师组成的指导团队,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辅导,企业工程师应由企业一线技术主管人员担任; 6. 与科创实验室签订服务协议的创新创业团队不少于3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 7. 科创实验室需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重点评价每年新增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数、每年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成功孵化毕业数、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创业教育培训 最高30万元奖励。 申报
3 提高科研能力 (联合创新体) 重点评估联合创新体年度研发能力、人才团队、合作成果、项目承接、技术服务、资金支持等运行情况,以及对产业链发展关联贡献,达到优秀 最高30万元奖励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