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2-18
文号:宁人社规〔2021〕1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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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促进博站单位建设运行 (激励博站单位争先评优) | 突出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提升国家级博站(含分站)、省级博站(含分站)建设水平,每年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评选南京市优秀博站单位 | 给予南京地区评估优秀的博站单位10万元奖励 | 申报 | |
2 | 促进博站单位建设运行 (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博士后站) | 对南京地区新入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 | 给予20万元资助 | 申报 | |
3 | 促进博站单位建设运行 (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博士后站) | 新入选国家级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的企业 | 给予20万元资助 | 申报 | |
4 | 促进博站单位建设运行 (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博士后站) | 对南京地区新入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国家级博站”)的企业 | 给予60万元资助 | 申报 | |
5 | 促进博站单位建设运行 (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博士后站) | 入选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准博站”)的企业 | 给予5万元资助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