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2-18
文号:宁人社规〔2021〕1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
1 | 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 (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 对引进或者出站后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入选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 | 最高给予350万元资金资助 | 申报 | |
2 | 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 (市“两项资助”) | 对入选‘市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的国家级博站、省级博站的项目,由市财政择优资助 | 每个项目5万元 | 申报 | |
3 | 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 (市“两项资助”) | 对入选‘市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国家级博站、省级博站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除外),市财政择优资助 | 在站每满1年资助5万元,最长资助2年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