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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支持举办T20 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2-02

文号: 发文单位:市外办

政策类型: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推广服务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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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关于支持举办T20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相关高水平

            国际创新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第16条相关政策,为进一步推动T20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建设,引导国际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高质量推进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合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适用对象和申请资格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T20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以下简称“T20联盟”)成员,包括国内外创新型城市、“一带一路”沿线有创新合作潜力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以及有意向加入T20联盟并能够为T20联盟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的非成员企业。

第三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在过去三年内举办高端国际创新类活动经验或能力。申报的活动应为双边或多边国际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展会、会议、大赛、培训等,活动主场地应设在南京。活动应有利于提升我市国际化程度,有助于T20联盟的建设与发展或与T20联盟主要议题相关,应达到吸引重要目标成员加入T20联盟、提供优秀案例分享、开展重点专题研讨、提升T20联盟国内外影响等效果。 

第三章  办理流程 

第四条 申请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两个月向市外办递交《T20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补贴申请表》及具体活动方案和预算等市外办要求的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市外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所申报活动是否满足申请补贴条件。

第五条 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全程跟踪,并对活动成果绩效进行评定,出具评估报告。

第六条 申报的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向市外办递交成果报告和活动决算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市外办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审议评估报告,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各区或平台共同审议。根据活动对T20联盟建设和发展的贡献度、活动影响力、活动规模、出席人员层次、实际成果、活动费用及构成等要素,在年度预算范围内,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具体补贴范围、金额和发放方式。每场活动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每家单位每年最多获得一次补贴。对于国外城市、国际组织等在宁举办的相关活动,补贴发放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如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永久取消该单位补贴申请资格并收回补贴金额。情节严重的,将纳入诚信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外办具体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视实施效果,市外办可适时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履行相关程序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外办联系方式:

电话:025-68787364

申报材料投递邮箱:info@t20network.com

 

附件:1. T20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补贴申请表

2. 办理流程图


附件1

 

T20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法人代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单位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座机号


邮箱


微信号


单位类型

高校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组织/机构

单位地址


单位主营业务


单位简介

200-500字)


近三年举办活动情况介绍(200-500字)


拟申请补贴的活动名称及活动简介


 

单位代表签字: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备注:本申请表请附单位营业执照、活动具体方案、活动预算等材料,一并发送至info@t20network.com


附件2

 

T20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补贴

申请办理流程图


细则15市关于支持举办T20 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