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支持举办T20 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2-02
文号: 发文单位:市外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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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20联盟相关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补贴 | 适用对象和申请资格: 1)本办法适用于T20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以下简称“T20联盟”)成员,包括国内外创新型城市、“一带一路”沿线有创新合作潜力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以及有意向加入T20联盟并能够为T20联盟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的非成员企业。2) 申请单位应具备在过去三年内举办高端国际创新类活动经验或能力。申报的活动应为双边或多边国际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展会、会议、大赛、培训等,活动主场地应设在南京。活动应有利于提升我市国际化程度,有助于T20联盟的建设与发展或与T20联盟主要议题相关,应达到吸引重要目标成员加入T20联盟、提供优秀案例分享、开展重点专题研讨、提升T20联盟国内外影响等效果。 | 每场活动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每家单位每年最多获得一次补贴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