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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支持数字商务标杆企业发展实施细则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
文号:
发文单位:市商务局
政策类型:
全部
商务商贸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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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数字商务标杆企业
对省级以上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根据最终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
给予6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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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字商务标杆企业
对省级以上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根据最终考核综合得分90分以上
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
3
数字商务标杆企业
对省级以上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根据最终考核综合得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
给予80万元奖励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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