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关于促进南京金鱼嘴基金街区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19-08-28
文号:建政办发〔2019〕12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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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扶持 | 投资于我市初创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服务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主导产业等领域企业的社会股权投资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可参与跟投或合作成立子基金,区高新产业发展基金可参与合作成立子基金,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或区高新产业发展基金累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或子基金规模的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对天使子基金的最高出资比例低于50%。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