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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21-08-19

文号:建发〔 2021〕 8号 发文单位: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政策类型: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零售业技术推广服务商务商贸活动策划与服务文体娱乐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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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降低疫情不利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1.深化企业服务机制。建立后疫情时期支持稳定发展企业库,完善领导挂钩联系企业、联合会办制度,组建企业法律服务联盟,多渠道搭建政企交流对话平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投促局、区金融监管局和各街道、园区)

2.加快产业政策兑现。缩减审批周期,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政策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兑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优先兑付,推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投促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监管局和各街道、园区)

二、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3.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围绕疫情防控新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鼓励科技创新产品在我区首购首用,对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科技研发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补贴1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和各园区)

4.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搭建应用场景信息共享撮合平台,定期发布政府及社会企业应用场景项目,对撮合成功的重点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和各园区)

5.壮大企业发展规模。对当年月度新增纳统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鼓励纳统“大个体”、“非本产活”单位转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和各街道、园区)

三、助力相关行业复苏

6.支持商贸会展企业发展。对属地纳统规模综合体、商场超市,列为疫情期间应急保供网点的超市、农贸市场,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外贸进口企业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杀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对因疫情影响延期但仍在今年内办展、办会的主办单位,按照商务商贸(会展)产业扶持政策同等奖励标准增加50%给予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和各街道、园区)

7.支持文旅体娱企业发展。对从事文旅体娱相关行业的企业,根据营业收入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贴。对场馆运营类企业,根据承租载体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和各街道、园区)

四、创新金融支持机制

8.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对受疫情影响、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统筹协调区内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组织金融专员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匹配金融产品,给予企业延期付息、转贷资金、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支持。对区属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区内企业新增贷款,给予全年保费减半支持,对已担保的区内企业实现自动续保。(牵头单位:区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高投集团和各街道、园区)

9.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推出“信易贷”“餐饮贷”等金融产品,通过定制化超短期融资、转贷融等金融产品方式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推行快审快贷、按日计息等惠企举措。依托“建邺高新进园保”,对餐饮、文旅等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通融资绿色通道。设立“每日路演”抗疫专场,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有投贷需求的企业。(牵头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建邺高新区;责任单位:区高投集团和各街道、园区)

10.设立高新技术产业直投基金。组建规模不低于1亿元直投基金(首期出资5000万元)。发掘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质项目,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牵头单位:建邺高新区;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区高投集团)

五、附则 

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措施,一并遵照执行。

本措施扶持补贴的企业是指依法在建邺区完成各项登记注册手续、属地纳税,为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是指文化、体育、旅游、娱乐、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商贸及会展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政府办公室商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组、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建邺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