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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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主体培育 (加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培育) | 以企业2019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为基数,对其2020年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比例奖励给企业。 | 对其2020年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比例奖励 | 申报 | |
2 | 企业主体培育 (支持数字商务企业发展) | 对省级以上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三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分三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申报 | |
3 | 创新载体打造 (打造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区) | 对重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补助。 | 最高500万元 | 申报 | |
4 | 强链补链支撑 (加快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按照园区5G示范应用实际投入的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 实际投入的20%、最高200万元 | 申报 | |
5 | 强链补链支撑 (建设产业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 最高500万元 | 申报 | |
6 | 强链补链支撑 (支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 | 按照信息化建设投资额的20%、最高500万元给予支持。 | 信息化建设投资额的20%、最高500万元 | 申报 | |
7 | 强链补链支撑 (支持龙头企业向本地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 | 按照龙头企业向本地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实际绩效给予资金奖励,在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和全市应用场景开放建设上给予支持。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