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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5-01

文号:宁人社规〔2020〕2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类型: 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 服务业 活动策划与服务 科技创新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高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开展不少于72 课时以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技能培训 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给予800 元/人的培训补贴 申报
2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的 按4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
3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 按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
4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对符合条件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按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