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最新政策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申报 智能问答 一企来专窗

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5-01

文号:宁人社规〔2020〕2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类型: 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 服务业 活动策划与服务 科技创新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高级工水平的 按5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申报
2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经评审合格及公示后,市、区人社部门在对开班一个月内培训情况实地评价的基础上 可向按纲施训、管理规范的企业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养过程结束后按照取证人数据实结算。 申报
3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高级技师水平的 按8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申报
4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技师水平的 按6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申报
5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中级工水平的 按4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申报
6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高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开展不少于72 课时以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技能培训 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给予800 元/人的培训补贴 申报
7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的 按4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
8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 按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
9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对符合条件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按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