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5-01
文号:宁人社规〔2020〕2 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 政策类别 | 政策条件 | 奖励描述 | 奖励金额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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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高级工水平的 | 按5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申报 | |
2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经评审合格及公示后,市、区人社部门在对开班一个月内培训情况实地评价的基础上 | 可向按纲施训、管理规范的企业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养过程结束后按照取证人数据实结算。 | 申报 | |
3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高级技师水平的 | 按8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申报 | |
4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技师水平的 | 按6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申报 | |
5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根据学徒培训层次,对达中级工水平的 | 按4000 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申报 | |
6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 高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开展不少于72 课时以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技能培训 | 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给予800 元/人的培训补贴 | 申报 | |
7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 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的 | 按4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申报 | |
8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 | 按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申报 | |
9 |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计划 | 对符合条件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 按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