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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激励的实施办法

政策级别:市级 生效日期:2021-02-22

文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类型: 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 金融 股权投资 制造业 人工智能 技术推广服务 互联网

政策原文 奖励明细 返回

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以企业上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对其本年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奖励给企业 独角兽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瞪羚企业和功能型总部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