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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扶持金融产业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

政策级别:区级 生效日期:2020-09-23

文号:建政办发〔2020〕15号 发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类型: 全部 高新技术企业 金融 股权投资 基金 制造业 服务业 建筑业 零售业 人工智能 技术推广服务 互联网 法律服务 租赁业 商务商贸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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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明细

序号 政策类别 政策条件 奖励描述 奖励金额 操作
1 上市(挂牌)奖励 (上市(挂牌)) 对区内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 分阶段给予共计 420 万元补助 4200000 申报
2 上市(挂牌)奖励 (上市(挂牌)) 对区内企业在境外主要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的 在发行上市工作完成后给予 420 万元一次性中介费用补助 4200000 申报
3 上市(挂牌)奖励 (上市(挂牌)) 对区内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的 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补助,新入选精选层的再给予20万元补助。 300000 申报
4 上市(挂牌)奖励 (上市(挂牌)) 对区内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按成长板 给予 10 万元补助 100000 申报
5 上市(挂牌)奖励 (上市(挂牌)) 对区内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按价值板 给予 50 万元补助 500000 申报
6 上市(挂牌)奖励 (再融资补助) 支持区内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的 每家企业当年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助 申报